第四章:从“三二0”到“四一二”(4)

“扶助农工”问题上的分歧

蒋介石对扶助农工的真实看法

蒋介石对工农运动的态度,无疑是导致他与共产党关系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北伐军北上所过之境,包括蒋介石指挥的部队所过之江西、福建等省,工农运动仍旧取得了相当的发展。这种情况至少说明,蒋介石在工农运动的态度其实颇为矛盾。

应当了解的是,蒋介石与共产党人在工农问题上的分歧,根本上不是要不要坚持“扶助农工”政策。蒋一直是“扶助农工”政策的拥护者。几乎在整个北伐期间,蒋都高唱“扶助农工”,并且反复宣传国民党的这一政策是先总理的既定方针,不可改变。

但问题是,究竟应当扶助什么样的农工,以及应当如何帮助农工取得自身的利益,他却有着不同于共产党人的看法。在蒋介石看来,农工问题的关键有两个,一个是操之在谁,工农运动断不能操纵在反对国民党的党派分子手里;一是尺度适宜,即工农运动应当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战争时期尤其要以保持军事胜利为限度。

蒋介石对广州工运的不满

自北伐伊始,蒋就明令在北伐期间禁止广州工人自由罢工,这不仅仅是因为战争的关系。实际上,蒋对广州工运确实久有担心与不满。其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担任广州卫戍司令期间,他就已经发现省港罢工委员会及其武装的工人纠察队,任意查禁和捕人,几乎有成为第二政府之可能。“三二0”事件当天,其士兵先行包围省港罢工委员会和工人纠察队的住地,就反映出当时身为广州卫戍司令的蒋对这支治外武装存在着某种戒备的心理。

二是广州的工人,一派在共产党人领导的工人代表大会的影响之下,一派由保守的广州总工会指挥,还有一派则是受到国民党右翼的影响。三派工会常常因为意见相左而剑拔弩张,直至大打出手。每逢重大事件或节日,当局就不得不预为戒备,甚至动用军队震慑。

不仅蒋介石,这时不少国民党地方军政大员都对工人运动深感头痛。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军政当局既要依照孙中山遗嘱,坚持扶助工人的政策,但它同时又必须确保社会安定以及经济生产的正常运行,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得到足够的税费收入,维持战费和地方军政的各项开支。而工人运动一旦兴起,往往无法控制其要求,以致经济受损。

国共两党对工运的两种态度

一向对广州工人运动抱有成见的李济深等人,1926年12月在广州以省政府的名义颁布罢工法。这个罢工法限制工会的某些自由,如规定未经政府许可不得自行成立工会,工会不得滥捕工人、商人或侵犯他人身体;罢工之际不得自行没收商店、工厂之商品及器物;不得封锁工厂或妨害商人自行作业;不得携带武器、棍棒等示威游行;不得以武力或他种胁迫手段募集会员。

但它同时也顾及到工人的一些利益,对店主或厂主加以约束。在这种时候,无论由于何种考虑,只要是意在保护商人、厂主,都难以得到激烈分子的赞同。随着北伐的胜利进行,共产国际执委会第七次扩大会议于1926年11月通过了一个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开始提出更加激进的革命主张,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使革命“超出资产阶级民权范围之外”。

这一决议使得原先对过多损害社会富裕阶层利益的做法感到担心的共产党人,大大解除了思想上的顾虑。为了最大限度地动员群众,鲍罗廷等人明确提出,发动农民,非用痞子、流氓做先锋不可。这种情况下,随意侵害人身及财产的现象,自然会不断出现。

共产党对工人权益的保护

仅以江西赣州店员工会的情况为例,其店员工会成立伊始,即通过章程规定:凡本会会员每天工作时间应自上午9时起至下午5时止,休息时间店主不得过问;休假当与各机关同;每年还应准假3个月以探亲,外省店员则应准假4个月,最长者可达5个月,店员不愿回家者,此期间工资还应照原工资加倍发放;在店供职满一年者还应分享该店全年利润十分之二的分红;另凡本会会员月薪还应增加3-4倍,即原有薪水不足20元者应加至120元,不足30元者加至140元;不足40元者加至160元等。

累计各项收益,店员们要求的收入增长实不止10倍。之所以会出现这许多过分要求,明显与其会员素质较差和成分复杂有关。店员工会中确有一些具有痞子流氓风气之人。对于这一事实,共产党方面也不否认,只不过评论说, 这是一些“无知店员”所为罢了。

一方基于战争、财政等种种需要意图适度保护工商;一方力图改天换地,最大限度地争取工农,拓展自身革命基础。蒋介石等与共产党人之间的冲突,随着双方各种矛盾的交集,日渐浮出水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