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蒋介石找董必武说些和解的话,更多的不过是为去开罗与美英首脑会谈前,对中共做一些和解的姿态而已。几天后,蒋介石一行飞往开罗。11月27日,离开开罗,返回重庆。
蒋介石此行得以与美国总统罗斯福、英国首相丘吉尔一起,联名发表《开罗宣言》。宣言公开宣告,战后日本自甲午战争起侵占的台湾、澎湖列岛以及东北四省等,均应归还中国。
毛泽东最初对蒋此行并不看好,但事实上,蒋此行颇为成功,中国已跻身于美英两大列强之中,也预示着蒋及其政府已经得到美英等大国的强有力支持。
再加上12月22日前共产国际总书记季米特洛夫从莫斯科发来电报,再度强调改善国共关系的必要,因此,毛泽东自然不能不考虑再做实质性的努力,以缓和与国民党的关系。
在国民党主动采取了实际的缓和步骤之后,共产党也开始同意与国民党在某种程度上重开谈判。在毛泽东看来,战争有可能很快结束,战后苏、美、英合作的情况一时不会改变,结果必然会促使中国走向和平与统一,对此必须有所准备,并影响各方,以争取有利前途。
因此,中共中央在公开表示“我党拥蒋抗战与拥蒋建国两项方针,始终不变”的同时,又开始着手与国民党再开谈判了。蒋介石对此次谈判,也提出了“交涉方针”:一、政治放宽,军事从严;二、政治可划定区域,军事不能指定专区;三、其正规军数量必须加以限制,但可酌增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一倍;四、游击队数量可以放宽,但必须依照编制与成案,不得任意扩充以求相当限制。
1944年的这个时候,由于开罗会议的成功,国民党人对自己的前途十分看好,因此对中共则不免态度又转趋强硬。唯一使蒋介石等人不能不有所顾虑,甚至不满的,就是他注意到美国的舆论对国民党有颇多批评,而对共产党则颇多同情。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到史迪威有借重中共军队之意,甚至连美国总统罗斯福也相信,在中国要打败日本人,必须要取得敌后八路军、新四军的配合,因而不顾蒋的反对,明确提出要派遣美国军事人员去延安视察,并与华北敌后抗日武装建立联系。
共产党人这时对于两党谈判,虽然不抱多少幻想,但中共中央仍旧内定了具体的条件。共产党坚守1937年的四项诺言,国民党则应当一、承认共产党在全国的合法地位;二、承认边区及各抗日根据地为其地方政府;三、承认八路军新四军及一切敌后武装为其所管辖所接济的部队;四、恢复新四军的番号;五、撤销对陕甘宁边区及各抗日根据地的封锁和包围。
而中共中央这时给林伯渠的具体谈判条件,则主要为承认陕甘宁边区现状;编八路军、新四军为六军十八师,至少四军十二师,照中央军编制和待遇,战后移防黄河以北,以及发饰、发弹药等。
4月6日,胡宗南报告林伯渠将于12日动身,取道西安去重庆。眼看林伯渠将到,蒋介石于16日亲自改定了中央党政军联席会报秘书处拟定的《中共问题政治解决办法草案》,并交国民党谈判代表张治中、王世杰参照办理。
“办法”坚持:“国家军令、政令必须统一”,另同意十八集团军可编为二军六师。陕甘宁边区应改为陕北行政区,行政机构改称陕北行政公署,包括十八县。如中共对此均能确实遵办,政府可准予中国共产党之合法地位。比较双方之条件,可知并不存在迅速达成妥协的可能。
于是,谈判进入了错综复杂、讨价还价的过程。就在双方已整理出初步意见时,情况却发生翻天覆地的大变化。4月中旬,日军发动豫湘桂战役,首先由开封附近攻取豫中。守备河南的国民党汤恩伯部40余万人不堪一击,溃不成军。一时舆论大哗,民怨沸腾,以致随着国共谈判开始,市人多开始瞩目于共产党。
延安此时不断得到情报,国民党统治区人民或寄希望于国共合作,或相信“只有准备小红旗欢迎八路军了”,而国民党军则不是勾心斗角,就是贪污腐化,花天酒地,令人发指。连美国在华人员也明显地开始重视共产党的军事力量,并有意派员进驻延安。这种情况的出现,确为中共中央早先所未能料到的。
国民党在政治上和军事上的失败,自然是共产党加强自身力量的大好时机。在毛泽东看来,形势已经变化,国共之争还没有定局。因此,“中央的方针是坚持发展自己,不受限制”,在国民党焦头烂额之际,应当提出更高条件,迫使其让步。
据此,毛泽东于5月15日致电林伯渠、董必武等,提出全面解决国共关系的20条新方案,该方案在解决党的合法化、承认边区政府、军队扩编和防地战后移动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强硬的要求。
在军队扩编方面,明确提出“根据抗战需要、抗战成绩,及现有军队实数,应请政府将中共军队编为十六个军,四十七个师,每师一万人,为委曲求全计,目前至少给予五个军十六个师的番号。” 中共中央的新方案及指示电,因林伯渠与张治中等转宝鸡,飞重庆而未能及时收到。
5月19日,林伯渠在重庆见蒋,亦未提及此案。至21日看到电示后,才在22日晚约张治中、王世杰见面,转达中共中央的意见。张、王看后极表愤怒,认为中共意见的全文是宣布罪状精神,完全没有实践诺言及拥蒋表示,认为中共无决心解决问题诚意。
双方争辩达两小时,最后张、王商量后表示坚决拒绝接受。 5月31日,毛泽东致电林伯渠称:“请向张、王声明,拥蒋及执行四项诺言等,屡经申明,故未重述于上次文件中,为尊重他们意见,故将其加入此次文件。又二十条均属事实,请求政府解决极为必要,为尊重他们意见,改为十二条,其余八条作为口头要求。”
显而易见,中共中央已决心不作退让,坚持进攻态势,只不过出于策略考虑,而将形式略为变换而已。6月5日晚,国共两党代表再度商谈。林伯渠提出中共中央修改后的十二条书面意见,张、王仍旧坚持拒收,同时却提出经二人草拟,并经由蒋介石核定的《中央政府提示案》,要林转达中共中央。
双方几经争执,在张、王被迫同意将中共中央十二条留下“参考”之后,林伯渠才同意转达国民党的这一提案。次日,林伯渠将国民党的提示案电告中共中央。该案内容与双方在西安商定的初步意见出入不大。
关于军事,同意第十八集团军及其在各地之一切部队,合共编为4个军10个师,此外不得另设纵队、支队或其他名目等。比较国民党前定之政治解决腹案,并联系到将近两周前国民党已接到的中共中央的新条件,不难看出,国民党方面的这一提示案较前已有相当让步。
根据前此历次谈判经验,国民党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早就放弃谈判努力了,然而这次不仅在中共中央突然全面提高讨价还价筹码的情况下没有跳起来,而且放弃原定腹案,在一向锱铢必较的军事数量和边区范围等问题上,承认自己不止一次坚决否定过的条件,这无疑是温和派张治中、王世杰力争的结果。
6月初,中共中央召集会议,明确提出今后要由共产党,而不是由国民党来担负起解放中国的责任问题,主张对国民党在政治上虽暂时不提出打倒它,但要使其大大削弱,自己则要大大发展;策略上目前还要实行攻势防御,而在组织上则不与国民党发生任何关系。换言之,共产党人这时已经对与国民党谈判,请求其给予自己某些权利的做法不感兴趣了,它甚至已经做好了与国民党翻脸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