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中等人这时对和谈前景的估计无疑太乐观了。代表团出发前夕,蒋经国就已经放出话来,断言此次和谈绝不可能成功,因为中共并无诚意。将来做和平梦的人,到死可能都不知道自已是怎样死的。即令将来联合政府能够成立,国民党人也会成立第二个政府与之抗。
蒋介石这时对和谈尚未公开表示反对,还在 4 月 2 日,他就密电在广州的国民党中央党部,提出必须把和谈的重心放到阻止中共渡江问题上来。他提出:“和谈必须先订停战协定”,“共匪何时渡江,则和谈何日停止”。
态度本来就十分强硬的国民党中央常委会通过决议,要求代表团坚持:中共在和谈期内渡江,则宣各和谈破裂。
会上,CC 派陈立夫等甚至连未来组织联合政府一项也坚决反对。何应钦虽反复力争,亦未能在条件中写明同意字样。因此,何应钦密电张治中,渡江问题必须坚决反对,因为不要说让解放军渡江,中常会连联合政府问题都争论得异常激烈。
4 月 9 --- 11 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先后接见邵力子、章士钊、黄绍?、刘斐、李蒸、卢郁文等。众代表谈话后均甚表满意,刘斐、黄绍兹等对毛泽东更是赞不绝口,交口称赞毛“极懂得谈话的艺术,轻松而又深入“,“他教训了人,但不使人感觉有教训人的味道。
“他与蒋先生之官腔,大不相同”,“蒋的领袖是自封的,而毛的领袖是人人衷心拥护的”。一时间,代表团内气氛大变,几乎人人称赞共产党有办法,并且感到和谈大有成功的希望。
代表团相信,他们与中共已经在下述几点上达成妥协,即(1) 战犯名单可以不提;(2) 军队整编数额可由南京政府自定:(3) 解放军可暂不过江,(4) 南京政府仍可过渡,等待政协召开,联合政府成立,(5) 联合政府可以组织一个七人军事委员会,中共四人,国民党三人。
这个时候南京的底牌已经十分清楚,无论中共方面条件如何,只要解放军决心过江,谈判就不可能成功。眼见长江即将进入涨水期,为阻止中共过江,由何应软主持的南京政府和平特种委员会决定把 9 日的条件在形式上略为降低。
据此,特种委员会决定复案五条:(一)战争责任问题可依据代表团所谈原则处理,(二)所邀南京参加签约各位,届时再做决定,(三)签约后驻军,第一期最好各驻原防地,(四)新政协及联合政府事,等中共将方案提出后再研究,(五)渡江问题应严加拒绝。
李宗仁和白崇禧这时的态度也早就确定。他们虽然一心想取蒋而代之,但他们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与蒋系的矛盾,毕竟还远小于与共产党的矛盾。因为他们在蒋介石的统治下还可能生存,一旦和议成立,解放军渡江,南京政府将不复存在。
那时不仅桂系军队将像傅作义的部队那样被改编,而不复归自己所指挥,就是自己的命运也未必好得过已经被排除在政治舞台之外的傅作义。因此,李、白这时虽然仍明显区别于蒋介石和 CC 派,其态度却与何应钦没有两样。
12 日,张治中宣读了何应软的电报,代表们一片埋怨之声。他们几乎都清楚地看出南京实际并不承认自己失败,仍旧一味地想要保住半壁江山。张治中等对此大为不满,明确讲:渡江问题是代表团同意了的,不能反悔。
李蒸悲观地说:可以想象,中共大军不渡江是不可能的,签字后即行渡江,南京政府也就难以存在了。因此,实际上今天我们只有两条路:一条是彻底靠近中共,向主战派开火;另一条是因此而宣告破裂。
邵力子则强调:事到今天,和谈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我们只有尽力争取中共缓渡江,因为缓渡江确对全面和平运动之推进有利。
尽管意见不一,张治中最后还是请章士钊出面,设法向毛泽东通融,要求中共考虑在和平条约签定后能够暂缓渡江,
毛泽东从刘仲容那里得知李、白的态度之后,决定不再与南京代表团周旋。周恩来很快拿出已经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于 12 日晚交给南京代表团。《草案》开篇即历数国民党背叛孙中山三民主义及三大政策,发动内战和实行各项反动政策的种种罪恶,指出南京政府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其内容更依照毛泽东的八项条件,详尽列出具体实施细则,只是在一些争议较大的条款上做了一些范围上的限定。如第一条“惩办战争罪犯”,并没有提到蒋介石等人的名字。
13 日,南京代表团对《草案》进行了一整天的讨论。当卢郁文宣读《草案》时,代表们的情绪沮丧至极,据说张治中一下子好像老了许多。他们一致认为《草案》实为一纸降书,南京方面必不能接受。
当然,在张治中的坚持下,他们还是尽其所能地对文件进行修改,删去那些在他们看来过于刺激的内容和文字。为避免引起南京方面的逆反心理,张治中在给李宗仁、何应软的电报避重就轻,没有报告过于刺激的内容。
15 日晚,国共两党代表团举行第二次正式会谈。周恩来将最后修订的协定文本交给张治中。而在此之前,中共中央已将协定草案提交给各民主党派的负责人讨论。各负责人几乎一致认为中共已十分宽大,他们尤其对南京代表试图为国民党争得一对等地位极为反感。
因此,中共中央的最后修订稿实际上容纳了至少三方面的意见。修订过的协定接受南京代表团的一些意见,取消了一些刺激性的字眼,但实质内容可以说毫无改变。
因周当场声明,如果到 4 月 20 日为止还不能获得协议签字,解放军就只好渡江。这时,南京政府的代表显然已经与国民党离心离德,准备向自己的谈判对手俯首称臣。
张治中在给南京的电报中称:由中共方面改定的协定内容,已多所让步。统观此文件之内容,仍充满降书及罚状之语气意味,但共方既用最后通牒之态度提出,我方已无争辩商量之余地。只有请求政府核示之一途。故推黄绍?、屈武携同共方所提最后文件回京面陈核阅。
16 日晨,黄绍?、屈武根据代表团的决定,乘飞机返回南京说明一切。当晚,黄绍?、屈武向李宗仁当面报告全部谈判情况和代表团集体意见。虽然李宗仁当初曾保证不管中共条件如何,代表团同意他就敢负责,这时却态度全变。白崇禧看到黄绍?带回来的协定内容后,也气呼呼地表示反对。
何应钦也没有了主张,只好将协定原文抄送溪口。当晚,受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控制的中央社没有征得李、何同意,就通过广播公开宣布,广州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已经发表声明,明白告诫任何人主和都不得超越元月一日蒋介石发布的文告及国民党中常委 4 月初的有关决定。
至此,黄绍?自知安全难保,决定先行远避香港。20 日,他临行前专门打电话告诉代表团,他已被迫辞去代表职务,南京方面绝不会批准和平协定,和平谈判事实上已完全破裂。
4 月 20 日,李宗仁、何应钦联名致电南京和谈代表团,明确拒绝中共的协定。国共和谈至此算是走到了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