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帝

一、独资公司

在人类历史上,就幅员的辽阔而言,以秦兼并六国的公元前221年为坐标,上下一千年,大概只有先后出现的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和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以及中国的汉朝,才能和这个庞大的秦帝国相匹。

从秦孝公到秦昭襄王,秦国不断壮大,吞并六国已成定局,但最后兼并六国的事情,竟然全由秦王嬴政一手完成。秦王嬴政不需要任何盟友,仅凭秦国自身的力量,远交而近攻,在亲政的十二年中,用了八年的时间,逐一兼并六国。这和当年周武王带着各路盟军,与商纣王决战牧野、一战定胜负完全不一样。所以,在秦王嬴政的眼中,有的只是两个字:一是“诛”,二是“灭”。诛的是人,灭的是国。

既然是通过战争机器逐步征服、逐步兼并,又在征服中强大战争机器,那么,当这台庞大的战争机器转化为国家机器,其特征就只能是两个字:“专制”。或者加上两个字:“集权”。所以,秦王赢政创建的这个国家,和当年周武王建立的国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可以视为“合众国”,后者却是完完全全的“大一统”。

用个很不贴切的比喻,西周是个股份公司,尽管周王是大股东、控股股东,但各路诸侯也是大大小小的股东。秦则是独资公司,不但是秦国的独资,而且是秦王室的独资,包括丞相、国尉在内的大小功臣都是雇工,只是层级不同而已。

二、秦始皇帝

建立了如此巨大功业,秦王嬴政当时只有三十九岁。 对于这样一个巨大的产业,秦王嬴政虽然志得意满、目空一切,但在国家制度的建设上却是十分谨慎。这种谨慎,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最高统治者的称号和地位的确定;第二,国家机器构成方式和统治方式的设计。

先看最高统治者的称号。这个称号是经过反复讨论后最终确定的。 以丞相王绾为首的助手们经过讨论, 找到了“三皇”。他们认为,天皇、地皇、泰皇,“三皇”之中,“泰皇”即人皇,是人间的最高统治者,“泰”也可以解为“太”,解为“极”、最贵”。所以,建议以“泰皇”作为秦王的称号。

但是,秦王赢政对这个称号不满意。既然你们说我的功业“自上古以来未尝有”,干吗还要拣“泰皇”这个别人用过的称号?不行。于是定制把“三皇”、“五帝”的“三”和“五”除去,留下“皇”和“帝”,合称为“皇帝”。这是中国有史以来最高统治者称“皇帝”的开始,秦王嬴政则是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位“皇帝”。

对于秦始皇给自己定下的“皇帝”这个称号,司马光的解释极其到位:王初并天下,自以为德兼三皇、功过五帝,乃更号曰‘皇帝’。”(《资治通鉴·秦纪》)仅从开创的功业来说,秦王嬴政完全配得上“皇帝”这个称号,他是“千古一帝”。但后来的“皇帝”,则绝大多数徒具虚名,只是一个符号而已。

称号定下来了,有关这个称号的事项也要有和以往不同的说法。于是定制,皇帝自称为“朕”,助手们称皇帝为“陛下”。皇帝关于制度、关于全局的命令,过去称为“命”,现在改称“制”;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个人的命令,过去称为“令”,现在改称“诏”。

生前的称号定了,死后怎么办?从周开始,国君死后由后人根据其在位的表现,议定“谥号”,这叫“盖棺论定”。 而在当今的“皇帝”嬴政看来,不管谥号是好还是坏,都是“子议父、臣议君”,不成体统。 于是,干脆取消“谥法”,从自己开始,称“始皇帝”。于是秦王嬴政就成了“始皇帝”,后人简化一个字,并把国号加上,称其为“秦始皇”。“始皇帝”就成了“秦始皇”生前和身后的共同称号。根据“始皇帝”的定制,后世子孙继位者按序排列,称二世、三世。

三、中央地方

秦始皇在为自己定位的同时,也给助手们定位。在终身制、世袭制的皇帝之下,是人们通常说的“三公九卿”,都是任命制的、流动性的,而且是可上、可下、可罢免的。 “三公九卿”中的“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这是秦始皇的三位主要助手,分理政务、军务、司法监察,各不相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在秦始皇的三大助手即“三公”中,地位并不一样,丞相的地位最高、权力最大,他领导着庞大的政府机构,包括掌管宗庙祭祀的“奉常”、掌管宫廷安全的“郎中令”、掌管宫门警卫的“卫尉”、掌管马政的“太仆”、掌管司法的“廷尉”、掌管外交礼仪的“典客”、掌管皇族事务的“宗正”、掌管财政的“治粟内史”、掌管官府手工业的“少府”。这九位官员也代表着九个机构,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九卿”,都受丞相的统领。

秦朝国家机器的中央结构如此,地方制度怎样?丞相王绾建议继续实行“分封制”。但廷尉李斯反对,认为,周封同姓子弟、姻亲子弟,几代之后,关系疏远,为了利益相互攻伐,导致天下大乱。所以,不宜分封。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意见。秦始皇把秦国推行的郡县制推广到了全国。

郡县制的要点是: 第一,把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每个郡置若干个县,地方为郡、县二级,所以叫“郡县制”。 第二,郡一级的权力结构,仿效中央的模式,分置郡守、郡尉、监御史,分掌本郡的政务、军务、司法监察。各县也是这样,万户以上的县设县令,万户以下的县设县长,主管本县事务,同时也设县尉、县丞,分管治安与司法监督。

第三,无论是郡一级的官员还是县一级的官员,均由中央任命。 第四,县之下也有组织。大抵以十里为亭,这应该是当时最基层的组织,亭有“亭长”,管理地方治安。我们以后要说的汉高祖刘邦,就是亭长出身的基层干部。亭之上为乡,乡有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民事调解并征收赋税,游徼负责治安。

四、遗嘱执行

那么,秦始皇做了哪些别人没有做也没办法做的事情?归纳起来是三句话、三件事。首先是三句话。这三句话为九个字,叫作:“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所谓“车同轨”,指的是统一车辆两个轮子之间的距离。秦朝规定,车轮之间的距离应该是六尺(约当现在五尺)。当然,这仅仅是手段,目的是统一全国道路的宽度,建立起遍及全国的交通网络。

所谓“书同文”,指的是统一文字的书写,也就是统一文字。我们现在知道的中国古文字,有甲骨文、铭文、大篆、小篆等等。秦始皇根据李斯的建议,将当时比较通行的小篆作为统一的官方文字,推广到民间。 可以说,在秦始皇为巩固统一所做的事情中,最具有持久影响力的,就是统一文字。 所谓“行同伦”,指的是统一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还有三件事,也可以说是推行三项重要的政策。第一件事,“令黔首自实田”,承认土地私有权。这是发展生产、保证政府税收的需要。 第二件事,统一度量衡。这是保证税收、促进商品流通的需要。 第三件事,迁徙六国贵族。这是消除隐患、保障国家安全的需要。秦始皇通过兼并战争统一中国,六国贵族、各地豪强的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剥夺,自然心怀不满,成为秦朝国家安全隐患,将其迁至成阳,使其离开原来的势力范围,便于就近监督和管理。

落实或推进这三句话、三件事的同时,组织军队,北驱匈奴、南征百越;调集民夫,修长城、修宫殿、修陵寝,等等。“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的最早提出,也不是秦始皇或李斯,而是孔子的孙子子思(《中庸》)。可以说,至少在儒家学者那里,已经把从炎黄到夏商周三代视为一个前后继承的“大一统”过程,并且希望把被诸侯纷争破坏了的这个“大一统”恢复过来。

从这个意义上说,秦始皇倒成了儒家学说的实践者,成了孔子、子思遗嘱的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