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吴、越三国在长江流域进行你死我活的殊死搏斗,并在这场搏斗中显示出“合”的趋势:吴一度占领了楚的国都,并且想一举吞并这只巨“蝉“,却被身后的”黄雀“算计,为越国所吞并;百年之后,越又被楚吞并,楚国成为长江中下游唯一的大国。
黄河流域,则仍然是“分“。从西到东,秦、晋、齐三个大国,总体态势是客客气气但双暗藏杀机的谈谈打打。除了这三大国之外,还有一些西周时期分封的诸侯国仍然存在,如周公旦的封国鲁国、召公?的封国燕国、商汤后裔的封国宋国、舜帝后裔的封国陈国,以及其他的姬姓诸侯、异姓诸侯如卫国、郑国、蔡国、曹国,等等。还有比这些诸侯国还要小的诸侯国,以及史籍上没有留下名称的部族。
这些诸侯国或部族,除了燕国偏处燕山山脉之外,日子都非常艰难,他们在北方大国秦、晋、齐和南方大国楚的夹缝中,乃至在郑、卫、曹、蔡等小国中求生存。但是,这些在夹缝中求生存的诸侯国或部族,却有自己的文化认同,有捍卫自己国家和部族生存的智慧和勇气。郑国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
因为地处要冲,交通发达,郑国成了东西南北物产的集散地。有一位名叫“弦高“的商人,前往东周经商,路过郑国和东周之间的”滑国“,却见这里驻扎着许多的军队,一打听,原来是秦军路过此地,正在宿营,打击目标是郑国。弦高闻言大惊,一面派人火速向郑国国君报告,一面自备礼物,自称受郑国国君的派遣,来到秦军军营慰问。
秦军本来是想在滑国休整军马,偷袭郑国,没想到郑国竟然派人来犒军。疑惑之际,郑国的正式使臣也到了。此时在位的郑国国君是郑穆公,接到弦高的紧急报告,立即下令做好抗击秦军的准备,同时派出使者,带着国书,驰往秦军军营。千里行军,贵在偷袭,别人已经有了准备,秦军只好撤军。
这件事说明了一个事实:虽然当时郑国的国力无法和齐、晋、秦、楚等大国抗衡,但上上下下还都在为捍卫自己的国家而努力。这些,都表现出一个在大国夹缝中求生存的小国,它的民众和贵族对于自己国家的感情。
子产是郑国国君郑穆公的孙子,后来成了郑国的执政。在贵族的支持下,子产在郑国推行自己的新政。这是继管仲在齐国推行新政之后,春秋时期的又一次政治改革。《左传》比较详细地记载了子产在郑国推行的新政,纲领如下: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
所谓“都鄙有章“,是指在城里和郊外都建立起行政管理制度和章程。所谓”上下有服“,是强调不同社会阶层的上下等级和尊卑秩序。所谓”田有封洫“,是承认土地家族占有的既成事实,用法律手段确认贵族、平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乃至所有权。所谓”庐井有伍“,是指建立基层社会的户籍管理制度,五家相保。所谓”大小之忠俭者从而有之、泰侈者因而毙之“,则是指贵族中忠公为国者给予奖励和任用、奢侈骄横者予以惩罚和打击。
由于郑国多数贵族的大局观,使得子产在郑国推行的新政在排队重重阻力的过程中获得了成功。
子产在郑国推行的新政,不仅在本国产生重大影响,出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赞誉者有之。孔子高度评价子产在郑国的作为:”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孔子从子产身上归纳的恭、敬、惠、义四个字,其实应该成为所有当政者的四字格言。
当然,批评者也有之。公元前536年,子产命人将自己亲自起草的刑法条例铸于铁鼎之上。就其目的来说,是用刑法警告所有的人,预防犯罪,但同时又意味着对贵族特权的挑战,颇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精神,是对“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理念的挑战。但子产的好朋友、晋国政治家叔向却对此提出批评。
叔向批评的内容有三:第一,公布刑法不合圣王之法。夏商西周以来的圣王处事,都是靠原则而非条例,都是具体事情具体处理,而不是一把尺子量天下之事。第二,公布刑法有损贵族尊严。庶人一旦知道刑法条例,就不再惧怕贵族了。第三,公布刑法预示国之将亡。“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叔向的这一预言带有咒骂性质,但也是从夏商西周三代的历史教训中得来的。
今天我们看待这些批评,可能会认为这是一位死心塌地的顽固派对新法的态度,但叔向恰恰也是坦坦荡荡的真君子。他的批评,都是在给子产的书信中直接提出的,毫无隐讳,可以说是政见的针锋相对。
子产的回应充满诚意:“若吾子之言。”您的批评一针见血,但对于我,对于郑国来说,除此之外,别无选择。我需要考虑的是当务之急,是“救世”之策,没有办法顾及身后之事。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
不要小看了这场论战,这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有记载的“礼”治与“法”治理念的第一次公开论战,也可以说是第一次“经典对话”。谁是谁非?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失败者。因为在此后政治家的治国理念中,“礼”与“法”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而孰轻孰重,则因时因地而异。叔向一方面在警告子产,多制预示亡国。但先亡国的,却并不是子产的郑国,而是叔向的晋国,春秋时期的超级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