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时代(2):少年(上)


家庭教师


古罗马时代孩童的教育是从六七岁开始的,没有我们所谓的公立学校,一般家庭的孩子都在私塾接受教育。如果双亲具备自行教育孩子的文化程度,双亲之担任家庭教师的现象并不少见。11岁以前所接受的初级教育主要是读、写和算术,因此双亲也能胜任初期的辅导工作。

罗马时代随身携带的铜质“算盘”

恺撒的母亲奥雷利娅是个极具教养的女子,出身于以学者著称的奥利乌斯·科塔家族。恺撒少年时期的初级教育也许就是由母亲负责,与他共同学习的“学友”包括姐姐、妹妹及家中奴隶的子女。不同于在雅典女子不接受教育,罗马自古以来女子就有接受初级教育的机会。此外,越是家世良好,让奴隶的子女与主人的子女一起学习越是被视为理所当然。

罗马的重要人物直到生命终结一直都会拥有与自己甘苦与共的人,其间以他们的奴隶居多。这也是因为他们从小一起学习、成长,于是拥有终生苦乐与共的情感。所以罗马人是着眼现实的需要而非人道的立场,让奴隶的子女接受同等教育的。

而到了八九岁时学习便告一段落,家世良好的子女今后的教育依照惯例便托付给家庭教师。在恺撒少年时期担任家庭教师的是在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完成学业的高卢人。之所以选择高卢人,是因为他的母亲奥雷利娅也懂希腊文,而且凡事讲求实际的结果。让年少的恺撒将母语拉丁文的学习达到完美的境界,同时也能自高卢人身上学习当时国际通用的希腊文。

古罗马时代的笔记本

9岁到16岁之间就是初级教育后期到高等教育初期,学习的科目区分如下: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文法。修辞学,学习更有效地运用和适当表达词汇的技巧辩证学,掌握合乎逻辑的表达能力。 再加上数学、几何学、历史及地理。以上的这七门学科被称为“阿尔提斯.里贝拉雷斯”,直译的话就是“自由课程”,意译的话是指一个成年人必须学习的人文课程。

在初期的学习阶段之后,阅读前人流传下来的文章便成为接下来的教育课程。无论是文法、修辞,还是历史、地理,皆以阅读荷马、修昔底德、柏拉图、大加图的文章为主。总之,教材是前人流传后世的文章,而学生以涂了蜡的木板作为“笔记本”,以铁或者象牙书写于木板上。除了学生以外,大人也以这类木板为“记事本”,因为无论是纸莎草纸还是羊皮纸都十分昂贵。

纸莎草纸

在上述的七门人文课程以外,教师有时也教授天文学、建筑及音乐,这一点其实是深受希腊影响。希腊人对音乐教育的重视,与其说是掌握演奏乐器的技巧,不如说是训练和谐的音感。进大学学习对当时的罗马人来说就是意味着到雅典及帕加马留学。在那里主要学习的课程为更深入地学习修辞、辩证,再加上哲学。

令人惊讶的是,在那里的学习课程中并不包括法学,而实际上,法律已经是罗马人餐桌上的家常话题,是有意担任律师的年轻人充实技能必经的过程,也就是待在有名的律师身边见习,汲取实际的经验。

墨水壶以及铁笔

体育

上边讲到的这些人文课程无论是聘用家庭教师或到私塾上课,学习时间都仅限于中午之前,午后则为体育课程的时间。从家庭教师那里获得解放的学生,到各地公营竞技场所附设的健身场所,也就是被称做“吉鲁库斯”或运动场等地锻炼身体。竞技场的观众席下方常作为室内体育馆,而竞技场的竞赛跑道则可以进行赛跑及马术训练。

从恺撒家所在的位置来看,位于帕拉蒂尼山对面的大竞技场,以及曾遭汉尼拔突击的弗拉米尼乌斯在城墙外所修建的弗拉米尼亚竞技场,都是午后锻炼身体以及修习武术的地方。天生体格纤弱的恺撒,无论日后遇到体格多么壮硕的士兵也不认输,无论环境多么困难也不屈服,这都得益于他少年时代遵守母亲指示,天天上运动场之赐。

弗拉米尼亚竞技场(想象复原图)

恺撒在少年时代特别擅长御马术。在还没有马镫的年代,能以双手环绕马颈稳健地骑马,只有深刻了解马的脾气的人才能办到。之后在恺撒面临生死决战时,正是拜此种才能之赐他才能获胜。

恺撒并不是在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优越环境中成长的,而是平凡地成长于当时罗马家世良好的人家。从9岁那一年起,恺撒开始体验既无家庭教师也无体育训练的生活。因为在从他出生的公元前100年起的9年间,巨大的动乱再度袭向饱受外患内乱之苦的罗马。“同盟战争”爆发了。

实际教育

恺撒的生活虽然简朴,却出身于罗马屈指可数的名门世家。负责平定动乱的罗马军最高司令之一,是恺撒的伯父路奇乌斯.尤里乌斯·恺撒,恺撒的姑夫马略也是参战的司令官之一。 “同盟战争”为曾经与汉尼拔奋战到底的罗马联盟诸国举兵反叛盟主国罗马的战役 。

从9岁到11岁这段时期,从表面上看起来,恺撒的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按照罗马的规定,无论战争形势多么恶劣,都不能征召未满17岁的男子服兵役;而45岁以上的预备役将士也只限于保卫首都而不上前线。此外,无论奴隶还是解放奴隶,在征兵制改为志愿兵制后,也一律免除兵役勤务。

幸亏在公元前89年,也就是恺撒11岁那年,“同盟战争”结束了。战争的结束并非军事镇压的结果,而是确保军事上的利益,再加上为争取罗马公民权的叛乱者如愿以偿地取得了公民权,也就是采取政治解决的结果。倡导并促成此项立法者是少年恺撒的伯父,也就是公元前90年担任执政官的路奇乌斯·尤里乌斯·恺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