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不听劝阻,执意开放私人铸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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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秦行用半两钱,汉高祖嫌半两钱过重,使用不便,另行铸造荚钱。至此时,物价暴涨,一石米贵至一万钱。夏季,四月,汉文帝刘恒下令另行铸造四铢钱,废除禁止私人铸钱的禁令,允许民间自行铸钱。

贾谊劝谏说:“现行法令允许天下公开雇人熔铸铜、锡为钱币,有敢掺杂铅、铁取巧牟利的人,就处以黥刑。但是,铸钱的人都以获利为目的,如果不杂以铅、铁,就不可能获利;而只要掺上很小比例的铅和铁,就会获利丰厚。

有的事情容易引起后患,有的法令能够导致违法犯罪,现在让平民百姓掌握铸币的大权,他们各自隐蔽地铸造,要想禁止他们在铸钱时为获厚利而取巧舞弊,即便是每天都有人因此而被判处黥刑,也禁止不住。以往,百姓因此犯罪而被判刑的,一县可多至数百人,被官吏怀疑而受到逮捕拷打和为传讯而奔走的人,那就更多了。

设立法律去引诱百姓犯罪受刑,还有什么能比这种铸钱令更严重呢?另外,民间习惯使用的钱币,各个地方有所不同:使用轻钱,一百枚须添若干枚;使用重钱,又不按标准数使用。官府规定的货币在交易中不具有权威地位,对此,如果官府釆取强硬手段来统一市场货币的话,事情一定会很烦琐、很苛刻,而且力难胜任;如果官府放纵的话,市场上流行各种钱币,币制就会陷入混乱。

可见如果关于钱币的法律不完善,到哪里去寻求标准呢?现在,放弃农业而开山采铜的人日益增多,扔下农具而去炼铜铸钱、烧制木炭,质量低劣的钱币每天都在增加,五谷粮食却无法增加。善良的人受此风气的引诱而做出了罪恶的事情,谨慎怕事的人也被裹挟犯罪而受到刑罚甚至于诛杀。

惩罚、诛杀百姓,是很不吉祥的,为什么疏忽了呢?朝廷了解到它的祸患,大臣们必定会建议说‘禁止私人铸钱’。但是,如果禁止的方法不对,就会造成很大的危害。法令禁止私人铸钱,就必然导致钱币减少、币值增加。这样一来,铸币的获利就更大,私人违法铸币就如同风起云涌,用弃市的重刑也不足以禁止盗铸。违法犯罪防不胜防,法律禁令屡遭破坏,这是用于铸币的铜造成的后果。铜分布在天下百姓手中,所造成的祸害是很大的。所以,不如由朝廷控制铜的流通。”

贾山也上书提出批评意见,认为:“钱币,本是无用之物,却可以用来换取富贵。使人获得富贵,本来是由君王所掌握的权柄;让百姓铸币,是使百姓与君王共同掌握权柄,不应该再继续下去。”汉文帝没有采纳这些意见。

这时,太中大夫邓通正得到汉文帝刘恒的宠幸,汉文帝为了使邓通成为巨富,就把蜀郡严道县的铜山赏赐给他,让他采铜铸钱。吴王刘濞境内的豫章郡有产铜的矿山,他召集了许多不向官府登记户籍的流民开矿铸钱;在吴国东部用海水煮盐。所以,吴王不必向百姓收取赋税而官府费用却极为充裕。于是,吴国和邓通所铸造的钱币流通于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