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河遗址位于湖北省沙洋县后港镇双村村十三组和龙?村三组,地处汉江西侧、长湖北岸,在荆州古城与荆门市附近。城河及其支流分别流经遗址的西、南及东侧,于遗址东南方位汇合。遗址海拔高度为43-53米。据推测,该遗址可能为屈家岭文化至石家河文化时期的城址,面积约70万平方米。
城河城址偏东北部未见城垣,而是以西北---东南向的自然高岗地作为天然屏障,城址的东、南、西和北面城垣则为平地起筑。城河城址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保存有城垣和环壕系统,以环壕的外边为界,南北长约900米、东西宽约1000米,面积达70万平方米。城垣内侧南北长约600米、东西宽约800米,城内面积约为50万平方米。
城垣的外侧有完备的“护城河”环绕,最宽处达61米,最深处有6米以上。与“护城河”呼应,城墙东南、西北及北部中段均设立有水门,城外的河水从西北、北部两处水门进入城内,又分别从西、东两处水道汇集于东南水门,进而借助人工沟渠排至城外的自然河流。如此,既保证了城内大量人口的生产生活用水,又避免了早涝之灾,展现出娴熟的水资源利用和管理模式。
发掘表明,城河城址的南城垣内坡台地为生产、生活聚集区,发现了大量的生产、生活遗存。遗迹有城垣、灰坑、灰沟等;出土遗物数量众多,其中多为陶器,有陶鼎、陶罐、陶盆、陶缸、陶杯、陶碗、陶壶等。
城河遗址的中部台地,即城内的中心区域,为城址的居住区,发现有灰坑、灰沟、陶窑、柱洞、房址、大型院落式建筑、黄土台等遗迹,其中最为典型的遗迹是一座占地面积近800平方米的大型院落建筑。该建筑呈西北--东南向,在东、西两侧各有一组建筑,二者对称,中间以墙体相连,这座建筑规模宏大、位置特殊形制独特,或是城址的中枢。
院落东侧是一片广场,南侧有陶窑生产区和祭祀活动区。据推测,当时城河的王住在城内最中心的位置,广场正是王通过其所垄断的宗教信仰向城河居民宣示王权的处所。
城河遗址的中部台地发现有9座房址。其中,房址F9面积最大,为上述大型院落式建筑的西侧部分,南北长27.4米、东西宽10.2米,室内宽8米左右,总面积约200平方米。房址F9由五间相连的房屋组成。
2017年,考古人员在城河遗址的北城垣外的王家?发现了屈家岭文化时期的墓葬,随后确定了整个墓地的墓葬数量不少于235座。墓地中展示的葬仪足以体现当时的社会观念。
墓地以竖穴土坑墓为主,另有少量墓一侧略带“偏洞”,棺木一半被嵌在偏洞中。超过70%的墓葬可见葬具,而且保存状况相当不错,这在长江中游史前墓地中非常少见。葬具痕迹包括结构复杂的独木棺和板棺。有的独木棺直径达1.5米,有的在棺内还设有隔板,隔板下面放置随葬器物,板上放置墓主。这是在长江中游首次大规模发现史前独木棺,为了解当时葬具结构提供了极为珍贵的物质支撑。
王家?墓地发现了前所未见的合葬习俗。位于墓地最中心的第112号墓 ,面积达22平方米,是长江中游地区迄今为止发现的面积最大的史前墓葬。这座大墓是“同穴三室墓”,即同一个墓坑,墓底部用土梁隔成3个墓室,每个墓室内各埋葬一座独木棺。中间墓室的主人是一名成年男性,他的随葬品包括体量巨大的棺木、暗红色漆盘、大量的磨光黑陶以及玉钺、象牙器等,这些都足以显示其高贵的身份。
在M12号大墓的西侧,有一座同穴双室的合葬墓,编号第223号。墓主下葬时,葬礼的操办者有意识地在与该墓相邻的第112号墓的西端开挖了同穴双室的墓坑,从而形成了一个“五连间墓室”的特殊形制。M233号墓的两个墓主都是女性,并且都随葬了纺轮,似乎暗示城河先民有着“男持钺、女纺线”的性别分工。
城河遗址的考古发现,如城垣、人工水系、大型建筑、祭祀遗存等,从内部聚落形态的角度揭示了屈家岭社会的发展。王家?墓地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屈家岭文化墓地,填补了长江中游地区缺乏史前大型墓发现的空白。这些墓葬棺具?确、葬俗独特、随葬品丰富、等级明显,清楚表明屈家岭社会形成了完备而独具特色的墓葬礼仪,其社会发展程度与同时期的海岱地区和长江下游地区达到了同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