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誉满天下,谤亦随之。清末戊戌变法时他常常言行惊人,名动天下的同时,也引来非议。这位极度自负,自夸为“大有霸视之气”的变法领袖,形成清末一股不可忽视的政治势力,当始于他33岁时在广东省城广州长兴里万木草堂讲学授徒。
清光绪十四年(1888)冬,康有为第一次到北京参加科考,并借机上书光绪皇帝请求变法,然而受阻未上达。因心中抵触八股文,康有为的科考结果可想而知。
光绪十六年(1890)春,康有为举家迁往广州,为了宣传他的维新思想,他在祖屋“云衢书屋”开始讲学。当时正在学海堂读书的陈千秋、梁启超前来请益,拜入其门下,二人成为康有为的得意门生和得力助手。
随着众多青年慕名而来,光绪十七年(1891),康有为应陈、梁之请,租赁长兴里邱氏家族集资创立的邱氏书室,正式开办学舍,创建万木草堂,并定下了“激励气节,发扬精神,广求智慧”的办学宗旨。
次年,学堂因弟子渐增迁至卫边街邝氏祠堂,光绪十九年(1893),又迁至广府学堂仰高祠。求新求异的青年人齐聚万木草堂,求学论道,关心时局,探索新政,使万木草堂成为维新变法理论的宣传阵地。
光绪二十四年(1898)九月,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人被杀害,康有为仓皇逃亡日本。清政府以“惑世诬民,非圣无法,同少正卯,圣世不容”的罪名查封万木草堂。万木草堂从1891年开办,到1898年被查封,共存在了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