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排除阻力强力变法,秦国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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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想变法,秦国人不高兴。卫鞅对秦孝公说:“平民百姓不能与他们谋划创业,只可同他们共享成功。因此讲论大理的人,不附和庸俗的见解,成就大事的人不与平凡的人谋划。所以圣人只要达到强国的目的,就不必遵守旧有的典章制度。”甘龙说:“不是这样,沿用旧法来治理国家,不但官吏熟习,而且民众安于现状。”

卫鞅说:“平庸的人安于守旧,迂腐的学究拘泥于自己的见闻,依靠这两种人,要他们占着官位遵守法制是可以的,但不能够同他们讨论法律之外的事情。聪明的人建立法制,愚蠢的人只会死守着它;贤能的人更改礼制,而不肖的人只能默默遵守。”秦孝公说:“说得好。”于是任命卫鞅为左庶长,终于制定了变法的法令。

下令民户建立什伍组织,实行互相检举和连坐法,告发奸邪的人可以得到如同斩杀敌人首级一样的赏赐,不告发奸邪的人与投降敌人的人一样论罪。立有军功的人,按其所达到的标准得到国家的封爵;结仇私斗的人,按其情节的轻重处于不同的刑罚。

尽力从事农桑本业的人,按照耕织所得的粟和帛的数量,多的人,免除他本人的徭役;从事工商末业营利的人,以及因怠惰陷于贫困的人,受到检举后,全家人的妻子、儿女都被拘捕为官府奴婢。宗室中没有军功的,不能够入宗属的籍谱。辩明尊卑爵位官秩的等级,各以其级别品第享有相应的田宅、臣妾及服饰。有功的显示尊贵荣华,无功的虽富有但不可以有显示荣耀的地位。

变法法令已制定但还没公布,担心民众不服从,于是在国都南门的市场竖立了三丈高的木头,布告招募一个有能力把木头搬运到城北门的人,奖给十金。民众对此十分奇怪,没有谁敢去搬运。于是再一次下令说:“能搬移的人奖给五十金!”有一个人前来把它搬移到了北门,当地奖给他五十金,这才公布了变法的法令。

变法法令实施一年年,秦国各地到国都请愿说法令不便的人数以千计。在这时,太子带头犯法。卫鞅说:“新法令得不到推行,是由于在上位的人触犯了新法。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可以用刑。”便把太子的太傅公子虔处以刑罚,把太师公孙贾处以黥刑。

第二天,秦国民众全都遵守法令。新法在秦国施行了十年,秦国境内路上的东西没人捡,山中没有强盗,民众勇敢地为国作战,害怕结仇私斗,乡间、都邑得到很好的治理。秦国民众中当初有说新法不便的人,现在又说新法很好,卫鞅说:“这些都是扰乱法令的刁民!”把他们全都流放到边地。从此以后,没有人敢议论国家的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