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布匿战争之后(前241—前219)(5)
再来说一说罗马士兵的装备。公元前 3 世纪以前,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士兵的装备都由个人负担。到了公元前 3 世纪,罗马军出于统一军容的需要,改成国家配发装备。当然,配置装备的费用要从收缴的“经费”中扣除。
轻装步兵的装备是剑、投枪、盾以及简单的头盔、护胸和轻便的军靴。盾是直径 90 厘米的希腊式圆形盾。头盔、护胸和鞋是皮制的。头盔上装饰有漂亮的饰物,是为了与日耳曼和高卢人相比个子略矮的罗马人看上能够稍稍高一些。但是,不是冲锋陷阵的重装步兵是不允许戴有饰物的。
投枪细长,越往前越细,长度为 1 米左右。这种投枪一旦投掷出去,就不能再回收使用。即使到了敌人的手中,敌人也无法使用,因为细细的尖头扎过就断。重装步兵虽然分前卫、中央和后卫队形,但是他们的装备都一样,都是罗马人想出来的重装备。与中世的重装备相比,轻便许多。
头盔为铁或铜制,上面装饰有 50 厘米左右长的羽毛。胸甲不光用于护胸,也护背,是用薄铁片或厚重的皮革制成。护腿使用的材料也相同。这一时期的盾是 1.25 米X 1.5 米大的椭圆形。考虑到可能被敌人砍伤,或立在地上的需要,25 厘米宽的外周部分用铁增强坚固度。其余部分成弧形,中间凸起,便于躲避敌人投掷过来的石弹、投枪及直刺而来的剑力。盾的基本形状是两块木板合在一起,内侧一面贴麻布,外贴牛皮。
直到公元前 250 年西庇阿对剑进行改良,在此之前罗马士兵使用的剑一直都是细长的,通常采用砍杀而不是刺杀的方法。公元前 250 年,西庇阿・阿非利加努斯终于引进了西班牙土著使用的双刃短剑。投枪可以投掷也可以直刺。
在以重装步兵为主力的罗马军团中,骑兵数量较少,战斗力也较低。骑兵的装备由国家的经费负担。不过,骑兵通常都是来自富裕阶层,这自有它的原因。在古代,驾驭马匹本身就是一种技能。一个人从小没有骑过马,或者不习惯騎马,从头学起来会非常困难。
古代没有马鞍,马鞍是中世时代的发明。会骑马并不意味着有战斗力,所以,罗马军团的骑兵很多时候是用来传令或进行侦察的,最多也就是在战场上用来追击溃败的敌人。两个军团加起来不过 600 骑,也是缘于骑兵缺乏灵活性,不能发挥有效的作用,因此这个数量已经足够。罗马军团的骑兵团给人最深刻的印象是作为名门子弟的“士官学校”。
与步兵的装备不断得到改良有所不同的是,罗马骑兵的装备模仿希腊兵的装备,只配备胸甲、头盔、剑、枪和圆形的盾。不幸的是,罗马军团对骑兵的使用方法后来竟成了被汉尼拔攻击的最大弱点。
罗马军队军规严明,奖惩分明,规定得非常细致。这也是为了在指挥官每年更换的情况下始终能够做到公正。首先是奖励。对于特别勇敢的士兵,奖以铁制的枪或铁杯。对于在攻城战中,冲在最前面登上城墙的士兵奖以黄金锁。那些救出战友的士兵,将得到被救士兵赠送的、由橡树叶做成的冠。在所有奖励中,最令人期待的是当选百人队队长。铁杯、黄金锁和橡树叶冠只代表一个人的战斗经历,它们无论如何也比不上担任几次百人队队长来得荣耀。
其次是惩罚。士兵夜间值岗时打盹,或未及时完成任务等,将面临死刑的处罚。届时,会有两排人站在他的两侧,挥舞棍棒朝他身上打去。这种情形下活下来几乎不可能。此外,偷窃、作伪证、集合迟到三次以上的土兵,也要被处以相应的惩罚。
作战不努力,或过早输于敌人,这些情况属于集体犯罪,军团或分队所有人都要接受惩罚。最轻的惩罚是其他士兵吃小麦,受罚士兵只能吃大麦。因为大麦是马匹的饲料,所以表示他们的待遇只能与马一样。惩罚稍微重一些的话,是不许他们在宿营地内搭建帐幕,他们的帐幕只能搭在环绕宿营地的栅栏外面。
因为罗马人从不惩罚打了败仗的司令官,所以最重的惩罚不是因为战败。在罗马,被处以最重惩罚的是集体违反军规,也就是不服从总司令官的指挥举旗造反。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按十分之一的比例,从军团中抽签决定牺牲者。抽中的人要担负起其他人的罪责,在严刑拷打之后被处以斩首。这一刑法通称做“十分之一刑罚”,在罗马军队中被认为是最严厉的酷刑。因为大家虽是同犯,却不得不亲手惩处同伴。所以,这也是一种精神惩罚,而且,没有比这种惩罚更残忍的了。
罗马人 “完善基础设施”的网络在第一次布匿战争结束后的 23 年间越铺越大,越铺越密,甚至覆盖了波河以南暂时平定高卢人后的当地人居住的区域。罗马与罗马联盟中的各同盟城邦、同盟民族,不只是军事上的同舟共济,在经济方面也成了相互依存的共同体。
在这样的罗马,找不到一个主动要与迦太基再战的理由。对于他们来说,需要诉诸军事行动的只有生活在波河以北的高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