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罗马:继承先贤的独裁者
公元前 46 年 7 月左右,恺撒从北非回到了罗马。为了庆祝他的获胜,元老院通过了为他举办 40 天的公众感恩活动和 4 次凯旋式,分别纪念他征服或打败高卢、埃及、本都和努米底亚。恺撒回报罗马人的则是宴会、角斗表演和赏赐。据说,在几次凯旋式之间举办的宴会光餐桌就多达 2.2 万张;斗兽比赛一连举办 5 天,杀了 400 头狮子;罗马的每名平民获得 100 迪纳厄斯以及小麦和橄榄油;当然,恺撒没有忘掉他的军团,每名士兵都拿到了 5000 迪纳厄斯,比他们服役满 16 年的军饷还多。
胜利加上丰厚的犒赏大大巩固了恺撒的地位,让他从前 46 年到前 44 年连续三次当选执政官,同时兼任终身独裁官、祭司长,被授予“祖国之父”及“英拉多“(皇帝一词词源)称号和头衔。总之,在公元前 46 年到前 4 4年间,恺撒名正言顺地成为罗马共和国的主人。
然而,恺撒接手的罗马早不是那个运转良好的罗马了。早在内战开始前很多年,共和国的机制就已经难以应付国内外动荡的局势和血腥的政治斗争。当罗马一步步从城邦走向地中海霸主后,原本以罗马公民为主的公民大会、代表一小撮罗马贵族的元老院,以及每年更迭的高级官吏为特点的贵族共和体制也逐步显露出颓态。
可以说,罗马共和国末期,是要“在古典城邦的狭窄范围内塞下广大的地中海市场、行省奴隶主的新集团、意大利和行省之间、公民和非公民之间的复杂关系”,但她的体制“只适用于台伯河上的小小公社,而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适用于意大利联盟的方法和机构”,完全不可能用来“治理世界强国”。
制度已经暗中崩坏,社会中坚阶层也已经换血,不管恺撒自己到底站民主还是独裁,只要他还有让罗马再次伟大的雄心,那么都必须要面对现实,实施改革。恺撒最先着手进行的改革,就是实践给老兵分配土地的承诺。鉴于之前改革家在分配土地问题上的经验教训,他尽量避免从私人地主中剥夺土地颁授给老兵们,而是分配给他们公有以及他个人名下的土地(不少是内战中没收来的),而且大都位于意大利之外。
事实上,恺撒的分配土地政策是极高明的组合拳:大量有服役经历老兵心满意足地离开意大利,无疑释放了本土积攒的压力。大量罗马公民移居海外,又势必在政治地位上有所要求,而恺撒则顺应人心完成了市政法。按照此法,罗马丧失了政治意义上的特别地位,成为共和国境内一个普通城市,殖民地和罗马公民在理论上政治权利平等。
这在事实上意味着罗马公民权扩大,随着环地中海拥有罗马权和拉丁权城市的涌现,行省实现罗马化,大批来自各地的新生力量得以进入军队,然后进入国家管理系统,成为“新罗马人”。正是自此开始,罗马才真正超越了城邦成为一个环地中海的“世界帝国”。
在政体运作上,恺撒也大都继承了苏拉开始的改革。他将元老院一口气增加到 900 人,向里面塞入许多旧元老中的“可疑”分子:恺撒派军官、释奴,以及来自内外高卢之人,他们代表了更多“新罗马人”的利益。随着元老数量增加,行政官吏的数量也自然随之增加。
在共和国框架下首次建立一个能受恺撒直接指挥运作,不会因元老院议而不决导致无法贯彻政策的官僚集团。而当一支稳定的行政官僚集团建立起来后,税收改革才能真正推行下去,许多行省原先的包税制度被取消,税收再也不用交给包税人,而是在恺撒代理人的监督下交给了自治机构,只有关税、国有土地地租等还保留了包税制度。